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税政策
上海政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5号),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 ,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疫情期间山东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 ,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疫情期间减免房产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纳税人纳税困难可申请减免: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若纳税人因纳税确有困难,可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上海市税务局部分区域办税服务厅暂停服务的通告
〖壹〗、部分区域办税服务厅暂停服务 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3月31日 区域:浦东新区、奉贤区 、金山区、崇明区全部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服务 。说明:暂停服务期间,上述区域纳税人需通过其他渠道办理涉税业务。发票配送服务暂停 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4月5日 范围:全市范围网上申请及发票专业配送服务暂停。
〖贰〗、黑龙江省税务局暂停税库银系统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于2025年12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税库银系统将于2025年12月31日11时至2026年1月1日8时暂停服务 。
〖叁〗 、影响范围与典型案例暂停服务可能涉及纳税记录开具、发票抵扣、社保费缴纳等核心功能 ,具体以当地通告为准。
〖肆〗、有时可能仅涉及某个地区的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如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曾发布通告,因系统升级维护,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及办税服务厅暂停办理个人代开发票等部分涉及自然人相关税费业务。
上海3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3月31日(附公告)
上海2022年3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 。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 ,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税务行政许可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申报时间与方式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适用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
5月纳税申报新变化
新版纳税申报表自5月1日起启用 ,主要变化体现在申报表结构优化 、部分栏次调整以及填报逻辑的更新,以适应增值税改革后的政策要求。 以下为具体变化内容:申报表结构优化新版申报表对整体架构进行了调整,例如主表与附表之间的数据勾稽关系更清晰 ,部分重复填报内容被整合或取消。
申报界面变化 本月的申报界面会同时出现两个所属期:4月和5月 。
从5月1日起,增值税申报表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以下是对这些变化的详细解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与重新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为了配合国务院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发布。
4月1日至5日上海市办税服务厅暂停服务的通告
〖壹〗、结账期间业务暂停每月1日至4日为社保税务结账期,此期间无法办理减退业务 。单位需避开该时间段提交申请。例如,若员工于2026年1月3日离职 ,单位应等待至1月5日后再办理减员,否则申请可能被系统退回。
〖贰〗、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要求,广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于2022年6月30日18时起暂停业务经办系统,2022年7月25日8时上线运行广西“数智人社 ”信息系统 。期间 ,将暂停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暂停服务时间 2022年6月30日18时至2022年7月25日8时。
〖叁〗 、注意事项业务衔接:2022年1月4日起,原址不再受理业务,请市民前往新址办理 。
〖肆〗、号码“高额半停机”状态 ,一般号码存在以下情况所导致:话费未及时到账,可通过登录网上营业厅的缴费记录,进行查询话费到账情况;可以通过查询话费账单了解消费情况 ,检查所交的话费是否足够抵扣您的欠费。如号码有余额但处于欠费状态,有可能是系统暂未及时扣除欠费,或者号码的余额不足以扣除欠费导致 ,建议关注并及时交费。
〖伍〗、月23日杭州因启动二级响应,部分地铁站点暂停运营,涉及1号线至10号线多座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