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高法出台10条意见,指导办理涉疫情执行案件(附意见全文)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第二条已明确中国法律中不可抗力规则的具体适用,《指导意见三》第6条第2款规定 ,应当适用我国法律的,关于不可抗力规则的具体适用按照《指导意见一》执行。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于2025年6月10日由比较高人民法院、比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旨在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犯罪,保障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

对上级法院处理意见有异议的,下级法院可按要求办理或提请复议 ,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例如,若省级法院要求某市法院变更执行措施,市法院认为该要求不当 ,可在执行同时向比较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比较高法、比较高检、公安部于2016年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全链条打击与追赃挽损 ,维护社会秩序与公民权益 。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比较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指导意见(一)的核心要点该部分强调司法服务保障功能,明确要求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 ,合理界定疫情对合同履行 、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影响。
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合同不能履行:因疫情或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依法部分或全部免责;当事人对损失扩大有过错的,需担责;主张及时通知义务的 ,需举证。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司法理念与纠纷解决:各级法院要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作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 ,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共担风险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基层 。
今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该意见旨在通过司法手段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确保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既合法合规 ,又兼顾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由比较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3日颁布并实施,现行有效,效力级别为两高工作文件 ,旨在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维护各方权益与社会秩序。
020年4月16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新冠肺炎期民事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
〖壹〗、《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司法理念与纠纷解决:各级法院要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作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 ,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 、共担风险,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基层。
〖贰〗、《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旨在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民事案件 ,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核心内容包括司法保障、不可抗力适用、合同纠纷处理 、劳动争议解决等十个方面。
〖叁〗、比较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指导意见(一)的核心要点该部分强调司法服务保障功能,明确要求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 ,合理界定疫情对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影响。
〖肆〗 、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
因疫情逾期交房的免责期到底怎么算,法院这样判!
因疫情逾期交房的免责期计算需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响应级别及实际影响天数确定 ,法院通常以政府启动停工至有序复工复产的时间段为合理免责期,超出部分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原告甲某夫妻以被告逾期交房为由,要求被告按照逾期交房45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而被告则主张 ,根据苏州市政府发布的《政策措施》,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因此应按照逾期交房15日计算违约金 。